20年风险处置模式更新,未来还能如何改呢?18家未披露年报险企资产超1.5万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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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网络 1年前 (2023-07-12) 保险 49 0

“中汇人寿”、“瑞众人寿”的正式获批,标志着历时7年之久,让行业为之牵挂的四家被接管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,取得重要进展。

任何行业的发展都伴随着风险,我国保险业也不例外。在发展的40年间,也曾经历了数波风险,多家险企遭遇风险处置问题。

第一轮是2000年前后的行业发展早期,政策手段不完善、市场认知有限,新华、中华联合等险企未严格遵循保险原理开展经营,因此遭遇了重大风险。

第二轮是在2010年前后的行业快速发展期,股权结构、产品类型、投资渠道等逐渐放开,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,但部分险企如安邦、MT系等,走上激进经营的道路,引发了各类严重风险。

第三轮是在2020年前年后,随着经济结构调整、产业转型升级,有些行业的股东因此经营状况恶化,无法持续补充资本,使险企面临偿付能力危机和持续经营的风险。

随着风险的演化,风险处置的模式也在不断探索。保险保障基金作为行业最终“防火墙”,多年来在推动化解风险、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方面,做出了巨大的贡献。然而,从华夏人寿、天安人寿、天安财险、易安财险的风险处置开始,可以发现,保险保障基金的角色不再是从前的“主导者”,而更多是以“参与者”的方式出现——国资保险公司、保险保障基金等设立新公司,再行受让资产负债——风险处置的模式已经发生了嬗变。

如今,针对华夏人寿、天安人寿、易安财险等的风险处置尘埃落定,他们的故事即将翻篇,但与此同时,还有更多疑案仍在路上。截至2022年底,尚有18家险企未披露有关报告,其中仍不乏需要风险处置中的险企,而这些都需要巨量资金支撑。未来,风险处置的可行模式还会不会继续进化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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险企风险处置的难度不断增加,保险保障基金严重承压


截至目前的公开信息,保险保障基金共参与了6家险企的风险处置。从以上总结中,可以看出风险处置的难度不断增加,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:

1、风险处置的资金需求量剧增

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宏观经济环境,随着我国经济近二十年来的飞速发展,险企依靠“杠杆”迅速膨胀,规模早与本世纪初不可同日而语。因此,当年仅需用动用几十亿元,即可化解掉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的风险,但十年后仅安邦一家,就动用了近一半的保险保障基金,相当于救助了10家中华联合和20家新华人寿,更不用说拥有巨大体量的华夏人寿,及其同门的天安人寿、天安财险、易安财险,以及后续还需处置的其他险企了。

2、从入资到退出的时间越来越长

保险保障基金救助新华人寿,2年便实现全部退出;救助中华联合,2015年大部分退出,2017年全部退出,总共历时5年;在安邦项目上,虽然引战、挂牌的消息一直不绝于耳,但5年后的今天尚未真正实现任何退出。

保险保障基金退出的难易,与社会资本对保险牌照的需求密不可分。2010-2017年是行业突飞猛进、资本蜂拥而至、“一照难求”的时代,而现阶段保险牌照热度早已不复往日,极大增加了保险保障基金的退出难度。

3、退出收益的预期逐渐下降

如果说退出难度取决于供需关系,那么退出收益则取决于对险企经营状况的整改能力。尤其在牌照遇冷的时期,更加凸显了重组改造的重要性。

一家治理良好、经营稳健、持续盈利的险企,更容易以高溢价卖出。在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项目上,保险保障基金都实现了超过20%的年化收益;从安邦项目的挂牌来看,三年60%的溢价,说明对收益预期已有所降低。

随着险企的经营环境愈发严苛,改造难度不断增大,可以预计未来的收益预期将进一步降低。

4、保险保障基金,未来不仅要开源,更要节流

2022年末和2023年初出台的保险保障基金新规,将原有的固定费率调整为风险导向的差别费率,并将缴纳上限从公司总资产占比调整为行业总资产占比,虽然提升了保险保障基金缴费合理性和积累空间,但也增加了中小规模险企和问题险企的缴费负担,在难以补充资本的情况下,“开源”手段是否有效,尚需时间验证。

从实际数据来看,保险保障基金2022年累积了203亿元,从2018年1月到2022年末的五年间,也仅累积了874亿元,平均每年累积不到200亿元,尚不够救助一家华夏人寿。因此,保险保障基金寻求与社会资本配合,开源与节流并重,更有利于其平稳可持续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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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环境演变,为风险处置新模式留下想象空间

值得注意的是,在保险行业官网上,截至2022年末,尚有18家险企连续数年未向社会公众披露年报。其是否属于第三轮风险处置对象尚不可知,但可以肯定的是,其财务状况一定是出现了严重的问题,或资产状况不实,或偿付能力不足,且暂时无法通过自身能力解决。

仅列举其中8家比较有代表性的险企最后披露的资产规模,其数据依然是惊人的。

以上险企总资产合计已超过1.5万亿元,考虑到部分截止于4年或3年以前,目前很可能已发展到2万亿元以上,总规模超过了当年的安邦集团。

如此巨量的资产和复杂的风险,举保险保障基金一家之力开展处置,是非常不理智且不现实的行为。这些都倒逼行业加速风险处置模式的更迭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样的想象空间已经打开:

一是《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》修订,打破刚兑

修订后的《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》,规定了对于利益超过5万元的保单,以及带有投资属性的保单,均无法得到全额救助,明确打破了“刚兑”。

无论是对于险企股东、地方政府,还是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,都是很好的教育过程,也能从另一层面防范潜在风险。

二是,对于风险机构以及保险保障基金而言,引入成熟团队,业务重整比单纯救助更重要

保险保障基金能够实现溢价退出的前提,是在化解风险的基础上,形成持续稳定的盈利模式。在行业更加内卷的今天,单纯由保险保障基金团队主导的方式,已很难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。因此,华夏人寿引入了国寿团队、天安人寿引入了新华团队、天安财险引入了太保团队……均为经营稳健的老牌险企,其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,能够早日带领救助对象走出泥沼,重回良性发展的轨道。

三是,《金融稳定法(草案)》明确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

目前,《金融稳定法(草案)》已提请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,虽未正式发布,但政策精神已经贯穿至华夏人寿、天安人寿、易安财险等几家险企的风险处置过程中。

这部上位法的出现,为未来的险企风险处置打开了新的想象空间:

夯实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,要求其履行辖区内金融风险防范、化解和处置责任,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稳定。可以看到,在近一段时间的险企风险处置中,地方政府、地方国资已经开始发挥出巨大的作用。

强调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和市场化引入战略投资者的重要性,行业保障基金作为市场化、法制化的处置平台,依法履行促成收购承接、出资等职责。因此,这也很好的解释了地方政府在此轮风险处置中扮演的重要角色。对于具有市场化风险处置可能性的易安财险,首要就是市场化引入符合条件的投资人。

总设计师曾经说过,发展中的问题,要靠发展来解决。保险业作为管理风险的行业,也应不断完善自身的容错和纠偏机制。对于即将接受风险处置的险企及其股东来说,丰富的风险处置模式,也是多一重选择、多一道保障,多一份对保险消费者的负责。

除了央企、地方国资、大型保险公司以外,未来希望能够看到更多诸如大型民营企业、外资险企等有切实保险需求、经营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的市场主体,参与到风险处置的过程中,贡献宝贵的经验和智慧,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,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,共同助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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